2009-2011年,该市计划组织3万名两年内未就业重庆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自愿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失业登记证明或学生证到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参加现场报名,也可持以上证件到见习基地报名或登陆重庆大学生就业网进行网络报名。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由见习单位与毕业生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单位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才交流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管理、户口挂靠、代办养老保险等服务。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每位见习毕业生发放不少于500元/月的基本生活费补助,见习单位可享受每月 300元/人的见习补贴,期限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