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张小建副部长在部分省市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0.05.25

  同志们:

  今天把大家请来座谈,主要是想了解各地在创业带动就业和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上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并围绕这两个专题进行交流,共同探讨。刚才,八位厅局长分别介绍了本省市的工作情况、安排和今后工作思路,讲得很好。有三个特点:一是重点突出。大家集中围绕这两个专题进行交流,情况、问题、工作思路讲得比较透,这就为我们共同研究如何推进这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亮点频出。创业带动就业和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这两项工作在一些地方开展得很出色,通过座谈交流,能达到互学互用的效果。对其中好的做法,我们将认真总结后在全国推广。三是思路明确。各地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部署,既符合部里的要求,也结合了当地实际,想方设法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大家都认真负责地提出了一些工作意见建议,请就业司认真梳理,从政策层面进行研究。这次会议是部里和地方的一次有益交流,也是与会各省市之间一次很好的交流,对开阔视野、开拓思路以及抓好落实和推进工作都有积极作用。

  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当前的就业形势和任务

  当前就业形势在年初的广西会上我已系统讲过,今天重点强调三个问题:一是在劳动力供大于求大的格局下,就业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今后,结构性矛盾将成为更多地区,更多行业、更多企业面临的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要比解决供大于求的总量性矛盾更加困难。我们经历了危机下大失业、复苏后大缺工,劳动者的技能不能适应,特别是青年一代的求职与企业用工难以对接,还有劳动者对工资水平的期望值与企业实际支付能力的差距,等等。因此,对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我们必须做充分准备和认真的研究。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会给就业工作带来许多新的挑战。既有在新产业发展中如何促使就业增长的问题,也有原有企业破产、关闭、退出,原有就业岗位流失的问题。究竟怎么应对?如何促使新生岗位更多地成长起来?如何确保企业退出较为平稳、岗位流失不会造成大的动荡?也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三是就业总体形势向好,但还存在不稳定因素。目前,我们处于整个经济的企稳回升阶段,几项就业指标都比较看好,1-4月新增就业已完成44%,比去年有大量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已经完成了37%,困难群体就业完成了56%,这两项指标完成情况不仅超过了去年,而且超过了2008年。一季度登记失业率下降了0.1个百分点,由4.3%下降到4.2%;农民工转移就业超过2008年9月份最高期2.2个百分点。虽然各项就业指标都完成了预期目标,岗位供求达到了相对平衡,但还存在岗位流失率居高、困难企业较多、困难地区就业难等问题,新增就业中大约40%属灵活就业,且一半以上没有享受社保补贴,这都是不稳定因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不能有丝毫松懈。

  我们年初已确定今年是落实政策年,一般情况下不再出台新的政策,即使有也是对现有政策的完善补充。所以,今年就业工作最大的任务,就是要抓好现有政策落实,完善配套措施。抓政策落实,要产生三个效果:一是扩大就业。在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当中设计了直接激励扩大就业的政策。比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补贴政策、鼓励开发公益岗位的补贴政策,务必要抓好落实。未来一个时期,随着增长方式转变,扩大就业将越来越多地要靠创业来带动。二是稳定就业。中央决定今年继续实行援企稳岗政策,我们要全力抓好落实,同时要扩展社保补贴,稳住灵活就业人员。三是完善长效机制。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已经通过《就业促进法》确立下来,形成了长效机制的基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特别培训计划、就业援助和援企稳岗政策,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我们认为应当把它制度化。特别培训计划要成为终身培训和定制式培训,就业援助要实现制度化,援企稳岗政策要成为预防调控失业风险的长效性措施。

  二、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实践证明,创业带动就业有三个意义:一是扩大就业三大动力中的"主发动机",动力最强,靠的是劳动者自筹资金、自找项目、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创造就业岗位来带动就业。其他两个动力,一个是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另一个是政府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但效果都没有劳动者自主创业好。二是具有倍增效应,具有增强劳动者抵御风险能力的效应。即使遇到金融危机这样大的冲击,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自身努力,寻找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不会只求助于政府。三是有利于我国整个就业格局的改善,有利于分散大规模失业风险。如果创业的人越来越多,创业带动就业的人越来越多,创办的个体经济、微型经济越来越多,就业格局就会大为改善,经济格局也会随之改变。

  这些年,各地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中,创造了不少好做法、好经验。比如在组织领导上,充分发挥创建城市政府领导的指挥棒作用,市长靠前指挥是重要标志,推动了各部门联动。在创业政策上,重点抓扩大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抓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在创业服务上,重点抓一站式创业服务中心、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重点抓开业指导和跟踪服务。黑龙江抓创业服务中心的做法值得推荐。创业孵化基地目前看有三种模式,一种是部门出钱直接建;一种是政府出引导资金,企业管理;还有一种是和企业联手,主要依托企业,给予政策,政府授牌。在创业培训上,重点抓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扩大培训资源,重点抓创业能力的培养和经营能力的提升。还有象这次长春的创业博览会整合资源构筑平台开展活动,既有声势更重实效,这些经验做法值得我们认真总结提炼、宣传推广。

  目前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格局,可以概括为三个转变:一是从劳动者自发创业,转变为政府主导推动、部门扶持鼓励、社会积极参与,上下一心促创业。这主要是以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111号文件为标志。二是从各地分散发动,转变为部里主动、系统地抓一批典型示范城市,并力求以此带动全国。这主要是以84个创建创业型城市为标志。三是从过去粗线条指导转变为现在的细化指导。这主要是以前不久下发的创业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和创建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为标志。这三个转变,对我们把这项工作逐步推向深入,都是非常必要的。

  在这种格局之下,首批创建城市能否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就显得十分关键。在去年3月召开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座谈会上我们曾提出,作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城市,必须努力做到"三个率先"(即率先突破、率先建树、率先见效),为全国趟出一条成功之路来。现在一年过去了,84个创建城市走到了哪一步?一年之前预设的目标任务完成得怎样?是否实现了"三个率先"?需要通过考核评估来回答。为此,部里前不久专门下发了121号文件,对考评内容、考评方法、步骤安排以及如何组织实施作了明确规定。在这里,我再强调三点:第一,考评目的重在引导、重在推进,让大家知道努力方向,检验一下创建工作制度性建设的进展,考察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际效果。第二,考评内容集中体现为五大体系和五大指标,考评采取对照要求打分与数据比较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工作努力程度和实际效果。第三,考评步骤分为两个阶段,先看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再看创建工作成效,中间留半年缓冲期以便整改完善。希望各地将考评实施组织好,坚持实事求是,并与工作推进相结合。各省要加强指导。

  另外,我再讲讲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按照六部委关于做好2010年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文件,部里最近专门制订下发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要点,提出了三年促进45万大学生创业的目标,同时还明确了四项任务:一是组织大学生参加创业教育培训。在高校开设创业教育课程,组织二、三年级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定期举办"创业大讲堂",邀请创业成功人士向大学生传授创业经验。开发大学生创业技能培训课程,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培训,激发大学生创业潜质。

  二是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政策扶持。已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创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分别享受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小额贷款贴息、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属于"零就业户"、"低保户"等困难家庭的,还可享受社保补贴。将创业实习纳入大学生就业实习范围,允许在校大学生在不影响正常学业情况下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并提供创业辅导和便利条件。

  三是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咨询指导。筛选一批前景好、入门易、收效快、适合大学生的创业项目,汇编创业常识、创业路线图、创业扶持政策,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咨询活动,为准备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参考和指南。组织青年企业家和专业人士成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团,建立大学生创业援助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指导,并建立相互交流、分享经验的平台。

  四是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孵化服务。在建立的创业孵化园中,专门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可申请专项建设投资、专项贷款和财政贴息,并享有一定期限的租金定额补贴。

  与此同时,还将采取相关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高校的责任。二是突出重点,建立重点地区工作推进机制,确定一批适合大学生创业的重点行业(领域),制订行业性的行动计划。三是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开展"大学生创业之星"、"优秀创业导师"评选表彰等活动。

  希望各地在全方位推进城乡各类人员创业的同时,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创业问题,按照部里要求,把大学生的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好、实施好。

  三、关于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是我们落实就业政策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化服务的重要手段。

  去年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针对受金融危机影响最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三大群体面临的不同问题,我们在制定实施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的同时,充分吸收了往年开展专项活动的经验,动员全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合其他五个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开展了针对三大群体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在全年进行系统安排,取得了明显效果,对于稳定就业局势起到了重要作用。

  总结起来,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对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具有两个方面优势作用:一方面是瞄准特定群体的求职高峰期,在相对集中的时间段,针对他们的就业特点,能够有的放矢地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更加贴近特定群体就业的实际需求,实施人性化服务和援助。另一方面,是最大限度发挥就业服务机构和工作队伍的作用,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能够形成共同促进就业的规模效应。特别是全国统一行动,集中宣传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有利于提升就业服务的整体水平和实效,有利于就业服务的制度化建设和实践创新。总之,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是我们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执政为民、促进就业的直接抓手。对此,我们要很好地进行总结,进一步推动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今年,我们仍然是以三大群体为主要活动对象,统一部署了四个全国性的专项活动,前两个"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已经顺利完成,特别是一些地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昨天,我们又刚刚启动了今年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张德江副总理作重要批示,蔚民部长和相关部门领导亲临启动仪式,充分体现国务院领导和部党组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专项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更有利于提升专项服务的品牌效应。九月份和十一月份全国还将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服务周活动。各地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多下功夫。

  一是充分了解把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特点,紧紧围绕他们的就业需求实施专项活动。在规划每一次专项活动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服务对象的特殊情况,使具体服务项目更加贴近他们的需求。比如今年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以高校毕业生为主要对象,在规划设计活动方案时,就要把握高校毕业生有专业背景、求职时间集中、就业预期较高等特点,把握民营企业对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需求特点,围绕他们的实际需求,不仅要集中设计综合性招聘会,还要有进一步细分的专场招聘会;要组织服务场所招聘会、进校园的推荐会、网络上的对接和远程面试等,在民营企业与毕业生之间搭建绿色通道,提高对接的效果。

  二是具体实施要在创新形式、深化内容上下功夫。要借助专项活动这个平台,在政策内容的具体化和政策执行的便捷性,服务项目的针对性和服务方式的多样性等方面,拿出实招,寻求突破和创新,使不同的群体能够接受到切实有效的帮助。同样是搞招聘服务,对高校毕业生,就要向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对困难群体,就要把岗位信息送到社区,并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帮助;对农民工,就要采取进乡入村的方式,在招聘会上同时提供劳动维权、有组织劳务对接等专门服务。无论什么形式,信息工作是根本、是基础。所以一定要集中力量做好就业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对接工作。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更多更及时、可靠的市场信息、政策信息。

  三是要在组织推动加强指导上下功夫,在与日常服务更好结合上下功夫。各地在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的过程中,要加强工作指导,解决好运行中的组织、资金、制度安排等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开展专项活动的检查督导,还要探索建立专项活动的绩效评估考核制度,保证专项活动的服务质量和效果,坚决避免走过场,一阵风,徒有形式,没有成效。同时,要及时总结提炼基层在开展专项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并将这些经验转化到日常的服务工作中,使专项活动与日常就业服务工作之间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

  这项工作还要与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吉林的做法值得借鉴。另外,基层平台工作将在月底开会专门部署。

  以上几点看法,与大家探讨和交流。

  最后,我再强调一件事。最近,部里对"十二五"就业规划作了初步研究,确定"十二五"期间以"就业优先"为指针,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规划主线和政策措施。关于"就业优先",完整的提法是"将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将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践"就业优先",我们研究认为:一是要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二是要将实施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相协调,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性政策体系。三是确定经济发展速度要考虑充分就业目标的要求,进行宏观调控要防止失业风险。四是要持续加大对就业的资金投入,形成公共财政保障、社会多元化投入的机制。五是要把就业效应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主要指标,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改善民生的首要因素。这几条请各地认真研究,进一步论证和细化后,共同列入国家和地方的"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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