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社部、省市各级人社部门多次出台有关失业保险的政策文件,制度功能不断健全,降低了缴费费率的同时还上调了失业保险金标准,拓宽了基金支出范围,扩大了受益面,完善了监督管理体系,提高了失业保障水平。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制度,安徽省铜陵市枞阳...
靖安县为了确保明年失业保险费足额征缴,从2017年12月初开始,该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失业保险稽核申报工作,用15天的时间,共受理稽核申报单位193家、参保人数4819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33家参保人数2806人;企业单位60家参保人数2013人。通过稽核申报,全县平均参保...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阶段性降低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保障职工生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5...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功能,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34号),现就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服务及补贴的...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经济和信息化(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积极化解经济下行给我区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激励和支持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稳定就业岗位,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