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
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6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人力社保局 市编办 市财政局 2013年6月24日 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32号)、《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3】1...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建设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意见》(川人社发〔2011〕42号,以下简称《意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3]3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3]4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1999〕1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41号),201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发挥手机短信及时、有效、快捷、精准的优势,更好地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经研究,建立2013年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机短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企业: 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确定为3.75%。 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实施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