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发改委(局)、人社局: 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就业,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的重要途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的有效形式,是解决当前就业问题的最佳办法。为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就业的功...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给在闽创业台湾农民的重要来信精神,深入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以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现就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解放思想、转变模式,做好见习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了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各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积极做好2011年我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1]22号精神),现就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生活和路费补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湘资沅澧四水流域专业捕捞渔民解困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10〕183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湘资沅澧四水流域(以下简称“‘四水’流域”)专业捕捞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问题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支持劳动者按规定跨地区享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扶持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就业援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为全面履行《就业促进法》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为更好地帮助就业...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在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人力...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现将《黑龙江省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