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做好相关政策的延续与衔接,现就有关问...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为了全面履行《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实现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根据《陕西省就...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保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指本市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中有一定...
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做好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0〕30号),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确...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做好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切实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制度,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 (一)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力度。要发展城...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和《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精神,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基层社会管理粪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和竞聘录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开发计划 各地要积极会同用人单位加快实施基层社会...
各师、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八月十三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按照我厅《关于开展申报认定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和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活动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0〕328号)要求,根据西宁市、海东地区和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为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在就业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更好地为全省打好“五大战役”,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服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