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但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就业的影响应高度重视。必须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集中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拟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2018届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820万人,促进就业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以实施就业创...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
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援藏、援青、援疆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西藏、青海、新疆及有关藏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属各高校、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5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民生工程...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经济转型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委、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团市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