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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为切实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江苏将为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政策从2025年3月1日起算。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向生育时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发放标准为申请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3倍。目前,南京、苏州、连云港等多地,已启动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业务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