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张家口市积极拓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城乡居保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逐年增长,政府对个人缴费补贴全面落实,个人资助也已在全市推行,但通过集体补助筹资仍是短板。为进一步健全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持续推动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借势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振兴发展,张家口市人社局认真落实省厅要求,按照试点开路、自愿参与、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保试点工作。一是定标准,严格筛选。将集体经济实力相对较强、发展态势较好,村两委班子团结、民主氛围浓厚、工作积极性高且在群众中具有威信,城乡居保工作基础扎实、信息系统相对完备作为推荐条件,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试点推荐工作。经比对筛选,确定将张北县小柳沟村、武家洼、南壕堑、落花营列为试点村先试先行。二是定标杆,精心指导。积极与省厅请示沟通,及时解决政策上的堵点难点问题,精心指导张北县开展工作。主动对接省内试点工作开展较好的邯郸市,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为张北县工作推进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三是定方案,稳步落实。为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推进,张北县决定从经济发展快、村风和谐的小柳沟村起步实施,该村以光伏、大棚种植为主导产业,2024年村集体收入达到133万元,发展势头良好。研究确定实施方案,集体经济组织拟按10元/人标准对参保缴费人员给予补助,筹集补助资金0.18万元,覆盖参保群众187人,增加了参保群众个人账户积累,有效提高预期待遇。
下一步,张家口市人社局将在总结试点县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推开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保工作,补齐城乡居保筹资集体补助的结构性短板,不断夯实城乡居民保障基础,有效增加城居保待遇水平,助力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提高,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