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病残群体基本生活,东阳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全面推进病残津贴政策落地实施,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参保人员送去福音,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境。
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鉴定结论在一年有效期内的,可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根据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以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同,病残津贴的标准也有所差异。比如,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
家住横店镇的李师傅便是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李师傅因胸腺瘤手术后复发转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负担沉重。社区工作人员在入户宣传时了解到他的情况后,主动帮其整理申请材料,协助其完成了劳动能力鉴定和申请手续。李师傅累计缴费年限已满17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1年,在以往,这种情况是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但随着新政策的落地,李师傅现在每月能领取1146元病残津贴。“以前看病买药都要精打细算,现在有了这笔钱,生活压力小多了,感谢政府想着我们!”李师傅热泪盈眶地说道。
病残津贴政策的实施,是社会保障制度向精细化、人性化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未来,东阳市将持续加大病残津贴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让更多因病残陷入困境的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让他们的生活更有保障、更有尊严。
作者单位:浙江省东阳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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