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中“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的要求,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通过提升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和稳就业工作,决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目的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中“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加强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的要求,建立“学赛结合,学用一体”的能力提升工作平台,推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再上新台阶。
(二)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通过竞赛活动,引导各地创新工作方法,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三)与行风建设主动融合、有效衔接,通过竞赛活动,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助力脱贫攻坚、落实稳就业举措。
二、 竞赛项目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分为职业指导人员竞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竞赛(劳动保障协理员)两个项目。
两个项目在竞赛形式、时间安排、赛制规则、竞赛激励等方面保持一致。在竞赛对象上,参加职业指导人员竞赛的,原则上应为县、区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属人员;参加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竞赛的应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属人员。在竞赛内容上,职业指导人员侧重于咨询与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侧重于经办和服务。
三、 竞赛主题
科学职业指导,精准就业服务。
四、 竞赛组织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主办单位: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就业促进会
协办单位: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待定
(二)竞赛组委会
设立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以及全国赛的组织实施。
组委会下设工作小组、专家小组和仲裁小组(两个竞赛项目分别设立)。工作小组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就业促进会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竞赛推进过程中的日常沟通协调工作。专家小组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就业促进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竞赛技术方案的核定,全国赛试题审核,竞赛评比,优秀项目、成果和案例评选,组织评委学习研讨评分规则,培训情景案例的模拟来访者等。仲裁小组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纪委和中国就业促进会有关同志组成,负责全国总决赛的现场督导和投诉处理等。
五、 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分为:在线学习竞赛,服务能手展示赛,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和案例竞赛。
六、 在线学习竞赛
(一)竞赛形式。利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平台(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平台”,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阅慧人社”登录平台),鼓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开展“在线学习、在线答题、在线竞赛”活动。“在线学习”是指每天学习业务技能;“在线答题”是指每周答题练习活动;“在线竞赛”是指开展市级、省级竞赛。
(二)参加对象和时间安排。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要组织发动本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积极参加在线学习和在线答题活动。各地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市级、省级竞赛。不举办省赛的地区,可推荐本地区的优秀人员参加全国赛。拟开展市赛、省赛的地区,要提前与主办单位沟通。竞赛时间全国统一,暂定为8月21日下午2点(市赛)、9月18日下午2点(省赛)。
(三)赛制规则。在线学习和在线答题的内容主要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最新的就业创业政策,就业服务基本理论、技术方法、服务技能和典型问题解决方法等。能力提升平台将记录在线学习和在线答题情况,作为推荐参赛选手的标准之一。
各地可参考全国赛设计市赛、省赛的内容和形式,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竞赛内容和形式。部里可以提供线上考试相关技术支持,包括:提供在线知识考试试卷、操作技能服务案例题库,提供全国赛规则、操作技能案例专家评分规则等。
七、 服务能手展示赛
(一)竞赛形式。举办线下的服务能手展示赛(简称“全国赛”),评选“全国十佳”。全国赛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二)参加对象和时间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暂定10月举办。由各省级竞赛产生的第1名选手参加,全国赛举办地所在省可推荐2名选手参赛。
(三)赛制规则。全国赛设半决赛和决赛两个竞赛环节。职业指导人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分场同时举行比赛,比赛形式相同,内容不同。
半决赛环节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个方面。理论知识由客观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组成,操作技能采用“服务案例情景再现”的方式;前16名选手晋级决赛。
决赛内容包括“个人工作亮点展示”“服务案例情景再现”和“擂台赛”。
(四)竞赛奖励。全国赛决赛总成绩前10名选手,颁发职业指导师、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全国十佳”荣誉证书;其他参加全国赛的选手颁发“星级职业指导师”“星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证书。
对全国赛承办单位给予突出贡献奖。对广泛发动、积极宣传、组织有序、成效显著的省级组织单位评出优秀组织奖。
八、 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和案例竞赛
(一)竞赛形式。开展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和案例的征集和评选活动。
(二)参加对象和时间安排。鼓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申报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成果和案例。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征集,截止到8月14日。
(三)赛制规则。省级要开展优秀就业服务项目初评,选送1-3个优秀项目。鼓励各地积极申报优秀就业服务成果和案例,不限名额。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四)竞赛奖励。就业服务项目奖、成果奖、案例奖,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奖项数量视评审情况确定,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九、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业务竞赛活动是推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既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9号)的要求,广泛发动和组织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参加练兵比武活动;也要围绕今年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大局,立足岗位特点组织开展专项业务竞赛活动,促进专项业务提升。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当前统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创新专项业务竞赛活动方式方法,注重学用结合,增强针对性、时效性,不要硬性摊派,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要进一步细化竞赛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精心做好各项赛事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谨细致,确保公平公正。各地要认真做好比赛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监督仲裁、投诉处理及后续协调等工作,确保市赛、省赛及选手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组织规范有序。各地应对参赛选手提交的所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核查,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和公平性,并对推选晋级全国赛的选手进行公示。
竞赛中涉及到的报名表、参评表、评选办法、评选标准和操作技能评分要素等具体材料,可在能力提升平台上下载。
各省有意愿承办全国赛的,请及时与组委会沟通。各省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组委会沟通。
联 系 人:崔文凯 谈宇德 张裕佳
联系电话:010-84661044 84661041 84661032
84661040(传真)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促进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