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人社发〔2023〕1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现将《海南省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总工会
2023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解读:《海南省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