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再次提高参保失业人员待遇水平

2022.11.07
1月4日,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为切实提高参保失业人员待遇水平,经省政府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比例由85%调整为全省一类最低工资标准的90%。今后,失业保险金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此比例自行调整。 据悉,以目前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调整后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为1692元,参保失业人员每月将增加收入94元。此次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是继2021年10月1日后连续两年提高。

11月4日,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为切实提高参保失业人员待遇水平,经省政府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起,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比例由85%调整为全省一类最低工资标准的90%。今后,失业保险金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此比例自行调整。

据悉,以目前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调整后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为1692元,参保失业人员每月将增加收入94元。此次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是继2021年10月1日后连续两年提高。(记者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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