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22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5号)

2022.01.25
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经)信厅(委、局)、民政厅(局)、交通厅(委、局)、乡村振兴局(对口协作办)、总工会、团委、妇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集中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帮扶,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春节前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春风行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经)信厅(委、局)、民政厅(局)、交通厅(委、局)、乡村振兴局(对口协作办)、总工会、团委、妇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集中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帮扶,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春节前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春风送温暖 就业送真情

二、 活动时间

2022年1月21日至3月31日

三、 服务对象

(一)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返岗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要产业链、供应链企业。

四、 活动目标

(一)留岗有关怀。使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心,推动实现就地过年有关怀。

(二)就业有帮扶。使有需要的务工人员得到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支持帮助,推动实现就业、有序返岗。

(三)用工有支持。使有需要的用人单位享有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推动经济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

五、 主要内容

(一)因地制宜稳岗留工。各地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要求,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生产用工情况,坚持分类分区精准施策,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等重点区域,面向保供应保运转企业、高风险岗位职工和其他就地过年务工人员提供稳岗留工服务。主动向就地过年劳动者发出节日慰问信,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集体过年活动,深入开展“送法到家 让孩子健康成长”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帮助安心过春节。鼓励企业为在岗职工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合理安排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加大对滞留失业人员的转岗就业服务力度,及时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人员实施社会救助。

(二)引导有序外出务工。要提前摸清农民工返乡返岗和企业开工复工情况,充分发挥劳务服务站、省外省内劳务协作机制作用,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和劳务协作,引导农民工节后有序外出务工。加大本地区特色劳务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务工对接,以劳务品牌带动劳动者就业增收。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视情提供专车、专列、包机服务。

(三)促进就近就业创业。要为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安排等创业服务,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帮助解决融资、用人等实际问题,鼓励扶持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广泛收集农民工就近就业岗位,组织参与春播春种农业生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脱贫人口、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

(四)组织专场招聘活动。要制定公布春节后全省(区、市)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在行动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在线下招聘现场分类设置招聘专区,在醒目位置注明招聘行业、招聘对象,设立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密集开展线上招聘活动,通过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等方式实现岗位靶向推送。有关省份要在活动期间面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等脱贫人口集中的地区定向投放一批就业岗位。

(五)强化服务培训维权。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开展“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合适的培训项目。充分发挥各类零工市场作用,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向零工市场延伸,有条件地区可在春节后务工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立临时就业服务站(点),有效扩大服务半径。统筹培训资源,开发一批适合农民工的培训课程,引导农民工主动参加技能培训,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六)支持重点企业用工。要做好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用工服务工作,优先支持保供应、保运转、重要产业链等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富余员工较多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实现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相关政策。

六、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本次行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充分尊重劳动者和企业意愿,加强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要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参与行动,充分利用市场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风险防控。要按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行动期间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多样组织活动,稳妥有序开展。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建立春节前后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应对预案,及时处置疫情影响劳动者返乡返岗等突发事件。加强对在异地暂遇困难人员的关心关爱,及时疏解疏导,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及时发布行动安排,组织省内各大媒体跟进报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行动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进展,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区、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扩大行动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行动期间即时报送现场图片、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典型案例等,便于有关部门及时宣传。

请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月18日前上报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总结统计工作,于4月8日前报送行动总结,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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