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奉化区多措并举稳就业成效显著

2022.01.11

2021年以来宁波市奉化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鼓励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就业政策与经济政策联动,拓宽就业增收新渠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持续精准发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疫情防控期间,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全年减免失业保险费约3500万元,累计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3277家,返还金额1217.2万元。

强化引导扶持,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新增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新创办实体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标准,将所有借款人新发放或续贷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执行水平最高不超过LPR上浮100个基点;将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赁补贴原享受对象调整为在我区初次登记注册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3年内的劳动年龄段内创业者。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接收见习大学生10人以上的,10人以上部分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失业人员,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2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全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235人,认定创业担保贷款7135万元,扶持创业人员733人次,发放创业类补贴1038万元,新增就业人数20258人,同比增长21.26%

突出托底帮扶,做好基本生活保障。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享受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按规定执行领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双倍价格临时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大补贴惠民力度,充分体现失业保险民生底线作用。全年新增登记失业人员6486人,发放失业保险金5344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43%的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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