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22年1月1日起 将使用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经办业务

2021.11.22

19日,太原市社保中心发布公告,根据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进度安排,全省定于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向国家统筹系统迁移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其间企业养老保险省集中系统将停止服务,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全部暂停。2022年1月1日起将使用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经办业务。

太原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企业和个人务于2021年12月20日前办结2021年度相关业务,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将不得采取跨年度事后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据了解,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度规定、统一调度使用基金、统一经办管理,实现全国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调度发展,有利于减少地方财政负担,提升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保障能力。(记者 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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