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2021年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泰州市泰兴制定出台《泰兴市初次就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该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落实“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目标,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推动实施初次就业“一件事”办理。
该方案梳理了初次就业“一件事”事项范畴,制定办事标准,规范服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整合申请条件,规范信息标准,制定统一申请表单和具体办事流程。建立完善初次就业“一件事”跨部门联办的审核服务机制,实现申请材料信息“一次提交、多次复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优化流程、强化监管、提升服务的合力。确保各事项便捷办理。根据自愿原则,企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完善相关材料,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初次就业相关事项。灵活就业人员已在相关部门窗口申请过首次参保登记的人员,无需再办理就业登记,可直接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自行缴纳社保费,既方便又快捷。(黄云海 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