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淮阴区扩大稳岗返还覆盖面,减负稳岗扩就业

2021.10.11

为贯彻落实苏人社发〔2021〕69号文件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继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淮阴区人社局决定进一步扩大稳岗返还的覆盖面,把原来只有企业类型可以享受的稳岗返还,增加到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

根据文件规定,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实施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

稳岗返还作为失业保险制度防失业功能的重要政策抓手,成为稳定就业的重要措施选择,通过返还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基金,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降低疫情对用人单位产生的影响,同时稳定职工的工作岗位,维护就业局势的稳定。

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淮阴区享受稳岗返还企业2014家(次),返还金额4066.9万元,惠及企业职工80781人(次),预计2021年度符合稳岗返还政策的单位数将达到1500家,返还资金400万元左右。(徐海建  顾锦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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