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遇到劳动纠纷,莲湖流动仲裁庭就地化解

2021.08.02

“一年多了,这个事终于解决了,逝者可以安息了。”走出劳动人事争议流动仲裁庭的大门,西安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的两名员工如释重负。

这是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争议流动仲裁庭设立以来,开庭审理的第4起劳动争议案件。

化解劳动争议实现就地就近处理

今年3月,莲湖区人社局、司法局与西关街道联合成立陕西首家劳动争议流动仲裁庭,将“多元一体化”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向街道、驻地企业不断延伸。

莲湖区设立“流动仲裁庭”是探索多元化解劳动纠纷新模式。在西关街道办司法所就有一个流动仲裁庭,将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引向基层,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维权,又实现了争议纠纷快速平稳、就地就近处理的目标。

“以点带面”达到普法目的

3月11日,劳动争议流动仲裁庭首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48岁的沈某是西安某公司的一名保洁员,去年9 月因病住院治疗后,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发部分工资。她在向单位申请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向莲湖区劳 动人事争议仲裁 院提出申请。

开庭当天,劳动争议流动仲裁庭邀请社区调解员、社区工作者、企业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及辖区企业等20余人参与旁听。

审理中,仲裁员释法说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企业自调解书生效后于2021年3月23日前,一次性向申请人沈某支付各项费用25000元。

走出仲裁庭,一位社区工作者有感而发:“这次将‘仲裁庭’设在当事人‘家门口’,既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也充分发挥庭审的普法宣传效果,真的是实现了以点带面教育一片。”

莲湖区把流动仲裁庭陆续设立到所有街办,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的有机结合,为推动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细心调解 当庭和解“这事解决好了,我们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放下了。”7月16日一起因工亡引起的赔偿争议案件,在流动仲裁庭仲裁员的主持下调解成功。

2020年8月5日,蓝田人赵某是西安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员工,被公司派遣到西安一施工项目部工作。当天上午11时27分,结束工作的赵某骑电动车前往单位食堂用餐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

事故发生近一年时间,赵某家属就赔偿问题与公司未能达成一致。今年7月6日,赵某亲属向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书。

接到案件后,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考虑到赵某生前未婚娶无子嗣,双亲年事已高,主动开辟劳动仲裁“绿色通道”,于7月9日立案,7月16日仲裁员主持双方调解。

调解当天,仲裁员连振辉对其家属和企业耐心疏导,细心调解,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自愿协议,当庭达成和解。

企业方向赵某家属一次性赔偿人民币75万元。(据《劳动者报》报道 劳动者报记者 唐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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