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云南省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授牌。此前,全州20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签约,4月30日前按照“属地签订协议,全省互认通用”的原则相继完成其余19家协议医疗机构的属地授牌仪式。
为切实维护广大工伤职工就医权益、保障基金安全,全面推进省级异地就医结算,从今年5月1日起,全省协议医疗机构互认通用,红河州共有20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实现了所有县市全覆盖。工伤参保职工在全省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医疗费用实行“后付制”,由工伤职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机构直接进行费用联网审核结算。红河州工伤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也能实现办理入院登记、出院时直接按工伤医疗报销结算。
通过这种“一站式”服务,减少了参保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的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的垫资压力,全力推进了工伤保险放管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