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2021.04.28

近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金保障支撑能力,根据有关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字〔2021〕33号),决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和建设项目,降费比例均由下调50%调整至下调20%,执行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其中,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以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为基数,计缴比例分别为:建筑工程由1.43‰下调为1.144‰、市政园林工程由0.975‰下调为0.78‰、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由0.8‰下调为0.64‰;其中交通运输水利工程,按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中人工成本乘以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方式计算工伤保险费的,以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范开元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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