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至6月30日,青岛市人社局拟在全市组织开展“职海试航·走进青岛”青年见习实习主题活动,现面向全市征集见习基地和优质见习实习岗位。对经青岛市认定的见习基地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为搭建见习实习岗位精准对接桥梁,推动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青年人才、注入新鲜血液,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于2021年4月初至6月3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职海试航·走进青岛”青年见习实习主题活动,并同步启动“职海试航·走进青岛”青年见习实习专场招聘会。此次活动主要依托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招聘,各区市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下招聘活动。据了解,在活动期间,青岛市将会陆续组织开展座谈交流、观摩研学、见习实习等形式的活动,来促进校企对接,提高在青高校毕业生留青率。
为更好地开展活动,现面向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各类用人单位征集见习基地和优质见习实习岗位。截至目前,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有中科院海洋研究所、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青特集团、黄海制药、海尔集团、东方影都融创影视产业园等550余家企事业单位报名参与,累计提供了软件工程师、计算机、人力资源、电子商务、建筑工程、广告设计等实习领域3.8万个见习实习岗位。
对青岛市经认定的见习基地,组织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青年及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按规定申领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基地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由见习基地注册登记所在区(市)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基地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补贴。
相关链接:见习基地和优质见习实习岗位征集条件
1. 在本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入驻用人单位人数不足20人的,由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单位整体申请认定。
2. 用人单位应建立带教制度,为见习(实习实训)人员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带教老师;
3. 提供的岗位应符合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4. 上年度无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