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招用湖北籍劳动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吸纳湖北籍贫困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等6项政策,更好地支持湖北籍劳动者在青岛就业。
其中,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从事扶贫公益性岗位意愿的,可到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上述区(市)按照青岛市扶贫公益性岗位上岗办法予以安置并对从事扶贫公益性岗位的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岗位补贴。对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的,按青岛有关规定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以上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详情可拨打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生服务热线12333进行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