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2020年一季度社保费减免政策惠及近8000户企业

2020.05.11
东市社保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精神,通过减免缓政策宣传和深入企业指导等方式,对全市大、中小微企业分别实施减免养老保险费政策。2020年第一季度,丹东市减免缓政策共惠及141120人,减免额14526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020年一季度,丹东市社保中心共对全市58家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对7618家中小微企业和142家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

丹东市社保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精神,通过减免缓政策宣传和深入企业指导等方式,对全市大、中小微企业分别实施减免养老保险费政策。2020年第一季度,丹东市减免缓政策共惠及141120人,减免额14526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020年一季度,丹东市社保中心共对全市58家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对7618家中小微企业和142家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另外,市社保中心还对2月份已缴费企业进行退费,目前共退费360家企业,合计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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