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全面启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

2020.05.11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实施社保基金电子票据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9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5月1日起,烟台市社保经办机构全面启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不再提供传统纸质社保基金票据,实现了从网上申报、缴费、开票、取票一站式“全程网办”,真正做到正常参保、缴费、取票“零跑腿” ,打通了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加快社保电子票据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完成社保费减免退费后立即启用,也旨在推进参保单位及个人在网上办理社保业务,避免人员密集接触,防止交叉感染风险。

从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实施社保基金电子票据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9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5月1日起,烟台市社保经办机构全面启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不再提供传统纸质社保基金票据,实现了从网上申报、缴费、开票、取票一站式“全程网办”,真正做到正常参保、缴费、取票“零跑腿” ,打通了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加快社保电子票据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完成社保费减免退费后立即启用,也旨在推进参保单位及个人在网上办理社保业务,避免人员密集接触,防止交叉感染风险。

参保单位(包括统一代收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就业管理部门)缴费(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完成并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社保基金电子票据,参保单位可登录“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查询下载。实行个人自主缴费(非代理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成功后,可通过登录“烟台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查询下载。


  • 社保
  • 票据
  • 基金
  • 电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