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城镇贫困群众实现就业增收,江西省于都县多举措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帮扶城镇贫困群众实现就业创业。
(一)加强城镇贫困群众就业指导、职业介绍,鼓励贫困劳动力园区就业
一是加大线上就业招工宣传力度。通过于都发布、于都信息网、赣州人事人才网、于都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全县400余个企业招工服务微信群及招工电子显示屏等线上平台、渠道,不间断地宣传书记、县长《致外出就业人员的一封信》、于都招工宣传片《长征出发地的召唤》、于都园区企业用工通告等就业用工宣传链接、图片、文字,将企业招工宣传信息融入到疫情宣传信息中,借助村级广播、疫情防范宣传力量、守卡力量等实现招工用工宣传的每天全覆盖,引导城镇贫困劳动力疫情结束后到我县园区企业就业。二是积极开展线上招聘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坚决贯彻中央、省市要求,暂缓开展各类现场招聘活动,避免人员聚集。期间,通过赣州人事人才网、于都信息网、各企业招聘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组织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巧妙借助人工智能、视频面试等高科技手段保障招聘工作的有序开展,指导用人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向员工通报开复工时间。三是开展点对点线下招聘服务。2月19日,于都县根据已复工企业用工需求,采取“分散招聘、分乡选送”的方式在全市率先举办小规模春季企业用工现场招聘会,由各乡镇、各帮扶单位组织身体健康、有园区企业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统一佩戴口罩“点对点”送到招聘现场或企业应聘。2020年新增城镇贫困劳动力入园区企业就业16人。
(二)落实城镇贫困群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于都县城镇贫困劳动力实现灵活就业后,个人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照于都县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其补贴标准以上年度赣州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12%的缴费比例给予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20年1季度已有10名城镇贫困群众申请社保补贴。
(三)加强城镇贫困群众公益性岗位安置
于都县通过县直单位、乡镇开发保安、保洁员、交通协管员、城市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吸纳城镇贫困劳动力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2020年1季度全县公益性岗位吸纳城镇贫困群众25人。
(四)落实贫困劳动力2019县外务工交通补贴政策
2020年1季度收到贫困劳动力2019县外务工交通补贴申请21人,补贴资金9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