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民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挥“互联网+调解”的作用,积极调解劳动争议案件,让劳资双方“足不出户”化解纠纷。
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方式,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业务办理。1月27日起,仲裁员就梳理出春节后开庭情况,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征求双方意见,对双方同意通过电话、微信调解处理的案件,及时通过电话、微信调解,对争议较大的案件全部延期开庭。对仲裁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申请立案的,建议通过电话、微信办理登记,然后将相关材料邮寄仲裁院,尽量减少出行。目前,劳动争议案件立案5件,调解撤诉结案3件,受理工伤案件10件,认定工伤6件。
随着企业的逐渐复工,该院将继续做好线上服务,保障仲裁程序不因疫情隔断,积极发挥“互联网+调解”的作用,通过电话、微信调解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