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记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宁夏将通过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鼓励因疫情影响滞留在家农民工就地创业就业。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滞留的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带动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就业的,在创业初始阶段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半年内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3000元,对在原9个贫困县(区)创业的,补助上浮30%;自工商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助。
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对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10%。(记者 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