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省缙云县人社局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以调解、监察、仲裁“三位一体”为核心力量,推出“一窗受理、分类处理、多方联动”的劳动纠纷化解新模式。
加强组织领导
缙云县人社局会同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浙江省人社厅出台的《乡镇(街道)“1+X”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制订实施方案,明确了缙云县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及时间要求,为推进“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指明方向。随后,缙云县成立了“一窗受理”服务建设领导小组,在乡镇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科学整合和配置相关工作力量,确保多元化解机制落地运行。
实行分类处理
自开展劳动纠纷“一窗受理”服务以来,凡是辖区内发生的劳动纠纷,均可通过申请接待窗口统一受理,并根据申请人的诉求,进行一对一指导。对复杂疑难的案件,仲裁院指派仲裁员直接参与调解工作。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根据相应情况依法转交仲裁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促使劳动纠纷就近就地及时化解。对涉案人数较多或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调解中心联动多部门办案,合力将劳动纠纷妥善化解。今年以来,全县各调解中心共受理案件279起,其中达成调解协议277起,调解率达99%。
开展跟踪回访
“你好,单位拖欠你的款项都已经付清了吗?你对本次调解工作还满意吗?”在每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结案后,当事人都会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为提升劳动纠纷处置工作的满意度,缙云县开展了案件回访工作。主办人员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案件履行及对调解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在企业作为被申请人的欠薪案件处理中,通过回访,主办人员对被裁决支付却拒不支付的企业进行说服教育,同时提出仲裁建议,提升企业用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此外,仲裁院对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回访,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合法、公平、公正处理。(陆德杨 贾炳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