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丽水市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调裁力度,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有力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乡镇街道建立调解组织
丽水市把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置,在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建立调解组织,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从源头上治理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力争做到“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街道”。
日前,南明山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解决了一起工伤纠纷。据了解,劳动者蒋师傅在一家企业工作时被割伤脚筋,经认定属于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为九级。工伤发生后,企业方打算先行调解此事。蒋师傅由于不了解法律规定,觉得企业方的赔偿数额较低,拒绝了调解。随后,蒋师傅找到南明山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寻求帮助。调解员向蒋师傅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蒋师傅最终同意了企业方的赔偿数额,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去年以来,丽水市把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纳入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打造以调解、监察、仲裁“三位一体”为基础,多方力量参与的“1+X”模式,建立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专门处理劳动纠纷,加快实现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就近服务、就地服务转变,做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去年10月,丽水市乡镇(街道)、规模以上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100%。
为农民工维权开启快速通道
不久前,丽水市仲裁院快速解决了一起欠薪纠纷。去年,农民工李师傅进入一家装饰公司从事装修工作。项目结束后,双方多次协商支付工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李师傅来到了丽水市仲裁院,请求仲裁院为他主持公道。调解庭工作人员了解事情经过后,立即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在立案前主动介入调解。经过办案人员的耐心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即签订了调解协议,案件以调解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丽水市仲裁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民工欠薪案件仲裁处理的意见》,在立案、调解、审理等环节全面落实速立、速调、速裁等措施。
当仲裁服务窗口有农民工来立案时,仲裁员向农民工一次性告知申请仲裁所需材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优先组庭、优先排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他救济渠道。
在帮助农民工快速立案的同时,丽水市仲裁院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在审理环节,该市采用要素式办案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均实行当庭裁决,减轻农民工的维权诉累。
今年以来,丽水市仲裁服务窗口立案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9件,结案率达100%。
为困难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
程师傅于去年8月14日入职一家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今年4月3日,程师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科技公司出具了离职证明,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但自解除劳动合同以来,科技公司一直拖延支付程师傅今年3月1日至4月3日的工资。近日,程师傅到丽水市仲裁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所在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因程师傅经济困难,工作人员引导其到仲裁服务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受理该案后,对案件进行了仔细分析,认为程师傅的仲裁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值班律师协助仲裁院工作人员一起调处,成功帮助程师傅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近年来,为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丽水市仲裁院从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选聘律师进驻仲裁服务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普法宣传、代写法律文书、参与纠纷调处等服务。
仲裁服务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工作日律师轮流值班制度,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门诊”服务,进一步畅通了法律援助获取渠道,为依法、及时和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仲裁服务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访咨询321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23件,涉案金额达99.5万元。(陈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