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团委、残疾人联合会,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团委、残疾人联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继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联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于5月至8月举办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和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培养自主创业意识、激发创业者活力,促进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共圆中国梦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大赛分“创新组”“创业组”两个组别分别进行,按照县市海选、地州市初赛、自治区复赛、决赛四阶段实施。
(一)参赛对象。
1.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团队主要成员、企业及组织的法人代表,团队参赛的总人数不超过3人。
2.各类创业创新群体,面向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去产能转岗职工和残疾人等。
3.参赛人员具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发展潜力。
4.要具备参加比赛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参赛项目条件。
1.基本条件。
(1)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得存在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益争议。
(2)参赛项目具备创新性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有较高的成长潜力和就业吸纳能力,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参赛者应为该项目第一创始人或其他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4)凡参加过前三届人社部举办的“中国创翼”大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创业创新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赛。
2.特别条件。
(1)创业项目组参赛主体,为注册登记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创新项目组参赛主体,是未注册登记的团队或注册登记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3)参赛主体注册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重新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以企业初次注册时间为准。
四、赛事安排
(一)启动时间。自治区大赛启动仪式于2019年5月初召开,正式启动大赛。各县市区、地州市大赛组委会根据自治区大赛总体安排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资格审查、项目筛选、赛事组织等工作,动员和鼓励各类创业创新群体报名参赛。
(二)阶段划分。大赛分海选、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1.县市海选阶段(5月7日至5月31日)。各县市区组委会按大赛要求,依托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电子屏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引导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积极报名参赛。认真做好参赛项目主体资格、创业计划项目书等内容的审查、综合培训,做好项目筛选和分类。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按大赛要求组织好本级比赛,优先推荐获奖项目参加地州市级比赛。
2.地州初赛阶段(6月1日至7月10日)。各地州市组委会,要认真做好各县市区推荐上报项目的复审和筛选,严把参赛项目主体资格关,如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年限等,确保参赛主体合法、合规。各地州市要通过路演等方式举办好本级赛事,优先推荐获奖项目参加自治区大赛,确有困难的,经自治区大赛组委会批准,可直接推荐优秀项目参赛。
3.自治区评审阶段(7月25日至8月3日)。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地州市上报的参赛项目进行复核,对参赛主体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项目评审团,对照创业组和创新组评审标准,对各地推荐上报的项目逐个评审,分别择优选出50个参赛项目进入复赛。
4.自治区复赛、决赛阶段(8月19日至8月23日)。自治区层面赛事分为复赛、半决赛、决赛三个环节。自治区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严格对照《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评审标准》,采取路演的方式,从晋级复赛的项目中,分别确定12个项目进入半决赛。对照决赛规则,经综合展示评比,创新组、创业组各确定8个项目进入决赛。
(三)相关活动。
1.组织创业导师团对入围复赛选手进行创业辅导。
2.举办创业创新大赛路演。
3.举办创业成果展示和项目推介会,充实创业项目库。
4.邀请风险投资公司、金融机构、投融资机构、孵化基地代表与大赛选手见面,就风险投资及选手项目等事项进行洽谈。
(四)表彰奖励。
1.选手奖项。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并颁发奖杯和证书。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0元;优胜奖4名,奖金各5000元。
2.组织奖项。对组织发动得力、推荐获奖项目多、工作成效明显的2个地州市进行奖励,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分别奖励5000元。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创业服务联盟
协办单位:新疆软件园
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新媒体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成立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大赛组织领导。组委会办公室下设在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创业服务处,具体负责大赛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社会宣传和综合保障等工作,各地逐级设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宣传动员、海选审核、初赛(评审推荐)的组织实施、后续赛事的协调管理和奖励扶持等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自治区大赛组委会邀请疆内外和社会研究机构、高校、区内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赛事临时组建评审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对参赛项目进行点评打分指导。
(四)评委监督委员会。自治区评委监督委员会成员,从评委、主承办单位、参赛选手代表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群体中抽选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各组别评审小组履职情况,受理选手、群众举报,调查核实并回复举报问题等,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
六、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社会价值。在评审过程中,“创新引领创业”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吸纳贫困群体、去产能转岗或残疾人就业等评分。同时,还要关注项目带动精准扶贫、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效益,适度关注项目商业价值。
(二)评审规则。项目评审采用封闭式基础评分与现场路演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封闭式基础评分占30%、现场路演评分占70%,两次评审分数按权重加总即为参赛选手最终得分。
七、扶持措施
(一)参赛支持。所有参赛选手可优先获得创业场地、天使投资推荐及专家一对一创业指导。入围半决赛选手均可获得荣誉证书,并被纳入新疆创业项目库,同时将通过大赛平台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拓宽其市场发展渠道。
(二)政策支持。
1.提供创业场所支持。各地人社部门协调本地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提供2-3个综合条件较好的创业场所,优质安排大赛获奖项目入驻孵化,并给予对口支持和业务指导。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有创业贷款需求,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参赛选手,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数量达到企业现有用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3.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参赛选手,持《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享受鼓励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4.优化创业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7〕129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参赛选手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扶持网络创业。高校毕业生参赛选手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等网络创业和创办小微企业的,享受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
6.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可免费获得新疆创业服务联盟机构提供的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和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各类创业者(含高校)均按“就近原则”,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参赛,由县市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赛选手。
(二)提交资料。参赛选手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附件可在指定网址下载):
1.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
2.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3.参赛选手参赛承诺书(附件3)。
4.2寸彩色免冠照片(贴报名表正面)及2张生活、工作照。
5.项目计划书(附件4、5)。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下载地址。参赛选手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xjrs.gov.cn)、新疆人社12333微信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网(www.jiggly.com)下载相关资料。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州市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的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宣传报名、组织实施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各级大赛组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赛事组织、联络沟通等工作,组织好创业培训、导师辅导、风投对接、资金扶持和园区孵化等各项服务。各地大赛组委会名单和《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赛事联络人员信息表》(附件10)、《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地州市级赛事期间获得投资邀约的项目汇总表》(附件11),请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12日前报送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广泛开展宣传。大赛启动后,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将报名程序、参赛条件、赛事安排、奖项设置等,通过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高校(技工院校)、乡(镇)街道、社区及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台,张贴发放大赛海报等方式,最大限度的扩大赛事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引导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积极报名参赛。大赛期间,积极协调当地广播电视,网络、平面等媒体,对大赛及相关配套活动进行直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赛结束后,各地可在获奖项目中选树一批创业典型进行引导宣传,实现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的目的。
(三)精心筹划部署。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大赛实施方案,精心筹划、周密组织、注重衔接,通过细化措施和要求,认真做好各时间节点安排的各项赛事工作。各地大赛方案请于5月31日前报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赛事进展情况、亮点特色及时报送。初赛结束后一周内,将本地赛事总结、精彩视频剪辑(约5分钟)和赛事照片(不少于20张)报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严格执行标准。各地初赛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大赛组委会明确的参赛对象及条件,严把参赛主体资格审查关,严格对照赛事规则和评审标准(附件8、9)组织实施。《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本地实际参赛项目清单》(见附件12)、《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本地州市资格审核后项目清单》(附件13),请分别于6月25日和7月20日前报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参加自治区赛的选手,请按照《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实际参赛者须知》(附件6)要求的内容,做好参赛前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初赛须于7月10日前全部结束。
十、经费保障
自治区赛事所需经费由大赛组委会在已申请的财政资金中列支。各地州市领队、工作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参赛选手的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各县市级、地州级比赛经费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保障,各地举办大赛及配套活动时可按规定接受社会资助。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妙文亮 邸朝辉 乌仁才次克 周亚明
联系方式:(0991)3689695 3689672 3689872 3689873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
邮编:830011
电子邮箱:876924060@qq.com
附件:
4.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计划书(创业组).docx(下载)
6.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实际参赛者须知.docx(下载)
8.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评审标准(创业组).docx(下载)
10.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赛事联络人员信息表.docx(下载)
12.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地州市选拔赛实际参赛项目清单.docx(下载)
<A href=""/manager/contentcore/resource/download?ID=72646" filerela="72646" target=_blank>13.2019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地州市资格审核后上报项目清单.docx(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4月30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