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开业务流程。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事大厅、仲裁院公示栏公开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方便群众及时知悉申请仲裁的实体和程序要件,实行仲裁申请受理“最多跑一次”。
二、 公开受理结果。沭阳县仲裁院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采取现场送达、快递送达、上门当面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向当事人一次性送达等相关仲裁文书;对不予受理案件,依法说明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文书。
三、 公开开庭信息。案件受理后,及时在公示栏发布开庭排期公告,并在开庭前5天向当事人告知开庭安排和仲裁须知,确保当事人及时知悉开庭时间、地点,准备所需材料。
四、 公开仲裁过程。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案件当事人达成不公开审理协议的案件外,依法接受人民群众旁申请旁听,让案件仲裁调解在阳光下进行,并及时公开仲裁结果。2019年一季度沭阳县仲裁院已立案案件198件,共为劳动者追索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等共计326.5万元,按期结案率达100%,案件调解成功率达70%,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按期运行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