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出台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贵州省今年将建立和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并逐步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实现行业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贵州省今年将制定医疗卫生行业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省还将加大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力度,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将行风作为干部任用、职称聘用、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
按照计划,到2020年,贵州省每万名常住人口至少要配备1名督医。贵州省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有医疗机构可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等兼职参与督医工作。督医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卫生健康行业作风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潘德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