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市5家单位入选泰州市首批企业劳动争议示范调解委员会名单

2019.01.10
泰州市人社局、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全市企业劳动争议示范调解委员会建设评选情况的通报》,公布了泰州市首批企业劳动争议示范调解委员会名单,泰兴市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5家单位成功入选。 去年泰州市《关于在全市开展示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评选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泰兴市人社局、总工会密切沟通协调,共同指导推动,积极推荐选拔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参与建设活动,鼓励企业创新工作举措,有效激发了企业创建动力,培植了一批“六有”样板式企业劳动争议示范调解委员会,促进了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和运行不断规范。

日前,泰州市人社局、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全市企业劳动争议示范调解委员会建设评选情况的通报》,公布了泰州市首批企业劳动争议示范调解委员会名单,泰兴市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5家单位成功入选。

去年泰州市《关于在全市开展示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评选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泰兴市人社局、总工会密切沟通协调,共同指导推动,积极推荐选拔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参与建设活动,鼓励企业创新工作举措,有效激发了企业创建动力,培植了一批“六有”样板式企业劳动争议示范调解委员会,促进了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和运行不断规范。其中,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凤灵乐器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新浦化工(泰兴)有限公司、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泰州远大家俬有限公司等5家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被推荐参加泰州市评选,并全部成功入选。

近年来,泰兴市高度重视调解仲裁工作,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工作一直位列省市第一方阵。12月13日人社部调解仲裁司副司长刘世民带队来该市专题调研,并批示:“泰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实效突出,注重效能建设,注重行风建设,有创新,有高度,便民服务到位,值得肯定。”此次该市5家推荐单位全部成功入选,进一步彰显了该市调解工作的成效。该市5家单位能够全部成功入选泰州市首批企业劳动争议示范调解委员会名单的,主要具备了以下特点:

一是组织有力,保障到位。5家单位均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的要求,依法组建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创新组织形式。其中,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了由职工、行政、工会三方代表等15人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拓展为集团劳动关系管理委员会,创建了实体化运作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全公司建立了18个调解组织,配备了86名专兼职调解员,在集团内部构建了自上而下的调解组织工作体系,形成了以集团劳动关系管理委员会为龙头、调解委员会为枢纽、调解中心为主体、基层调解小组为前沿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格局。

二是机制健全,制度完善。5家单位主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警预防和协商解决机制,完善集体争议应急处理机制,认真执行部、省有关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全面落实调解“六规范、五上墙”要求。

三是服务规范,实效显著。5家单位充分发挥争议预防预警作用,积极开展劳资对话沟通,有效化解处理了各类劳动争议,有力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其中,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在全公司开展了“争当和谐企业、争做和谐同事”的双争活动,企业内部调解争议成功率达100%;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企业内部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工作,始终坚持上承党的政策规定、下接员工客观诉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解决劳资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中、问题解决在最基层,建立了“一消气、二倾听、三疏导、四调查、五协调”的调解五步工作法,公司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了企业职工“零上访”的记录,2018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据悉,今年泰兴市将继续加大对示范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力度,有针对性地在劳动争议易发的企业开展示范调解委员会建设活动,按照泰州市“三年100家企业示范调解委员会”的建设目标,继续选树培育优秀调解组织,积极申报第二批企业示范调解委员会。在建设评选过程中,该市人社、工会部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积极探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为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志荣 丁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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