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又上调

2018.12.28

自2018年1月1日起, 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

此次提标统筹考虑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障标准调整情况。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补助。

今年启动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作,是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之后首次提标,意义重大。

这也是继2015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之后,4年内我国第二次提标。此次提标惠及全国亿万城乡老年居民,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一方面各地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另一方面应当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另外,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了十四连涨,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也与之同步提高。 王彦民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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