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源:设立“黑名单”,企业不敢赖账

2018.12.21
走进新源县劳动监察大队,有农民工给邓伟送来的感谢锦旗。他说:“以前对企业的处罚较轻,导致很多企业不在乎,甚至很难协调他们的负责人去讨薪现场。劳动监察执法权责有限,导致从企业取得农民工上班考勤、工作量等证据比较困难。现在不一样了,如果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我们可以依法纳入‘黑名单’。” 设立“黑名单”后,用人单位如果被列入“黑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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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新源县劳动监察大队,有农民工给邓伟送来的感谢锦旗。他说:“以前对企业的处罚较轻,导致很多企业不在乎,甚至很难协调他们的负责人去讨薪现场。劳动监察执法权责有限,导致从企业取得农民工上班考勤、工作量等证据比较困难。现在不一样了,如果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我们可以依法纳入‘黑名单’。”

设立“黑名单”后,用人单位如果被列入“黑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性的。邓伟说:“现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格局的形成,将进一步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企业不敢再当‘老赖’。”

“农民工欠薪案件呈下降趋势,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还是要靠制度多措并举。”奔忙在工地间的邓伟感慨。(袁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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