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建立完善多方参与、共同化解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体系,推进仲裁办案精细化管理,为加快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点线面结合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
不久前,吴文(化名)因产假工资争议到宝安区仲裁窗口投诉,反映公司未按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其产假工资。仲裁窗口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情况后,联系该公司所在街道的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引导双方通过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调解委员会多次与该公司沟通,最后该公司与吴文达成调解协议,顺利解决了她的产假工资问题。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建立源头治理、调解先行的劳动争议化解机制,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以调解组织建设为基点,提升仲裁队伍综合素质。该局构建起科学高效的调解工作机制,以点带线,以线促面,规范整个行业(区域)会员企业的用工行为,将劳动争议发现在一线、调解在一线、化解在一线。
———筑牢基点,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优势,筑牢化解劳动争议的组织基点,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向基层、向企业延伸,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300人以上规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同时,该局推行“挂点直联”工作模式,仲裁业务骨干承担联络员、培训员、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角色,与各调解组织进行一对一对接,构建“政府主导———行业协会协同———企业参与”的调解模式。
———充实专线,提高调解队伍业务能力。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鼓励、发动各行业专家、社工及义工担任兼职调解员,从中挑选优秀骨干充实到劳动争议调解专家库。律师进驻仲裁窗口,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及法律援助。该局定期举办调解员专题培训班,坚持问题导向,培训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的调解员、联络员。
———制度强面,科学构建调解工作机制。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建立健全争议调解登记、统计报告等制度,确保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内部调解先行,确保调解流程简洁、可操作性强,确保劳动关系双方沟通调解渠道畅通,调解案件件件有登记台账。该局实行信息交流制度,收集调解组织在劳动争议调解处置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通报,提前预判;建立协同研判制度,推动交通、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协同研究化解纠纷和矛盾隐患。
业务大比武 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
今年,宝安区沙井街道仲裁派出庭仲裁员袁源参加了全区仲裁业务大比武活动。
“从庭前的准备工作开始,我就比照大比武活动的业务评分标准,从细节模拟庭审的整个流程及程序,考虑案件的焦点问题所在,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在庭审结束后的小评议会上,我当即听到评审们对庭审情况的评价和建议,学习了其他同事的经验,包括一些调查询问、调解沟通时的技巧。”袁源说,“对我来说,这次大比武活动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帮助我在繁忙的工作中审视自己、提高水平。”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面向街道仲裁派出庭,开展了仲裁业务大比武活动,以进一步提高仲裁服务水平、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活力。此次大比武活动使用的案件,由各街道仲裁派出庭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随机抽取。除了采取庭前审查、现场观摩、庭后评议、集体讨论等方式进行外,此次大比武活动还设立立案受理、裁决、送达3个评议环节,帮助仲裁员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
“立案受理流程、人员仪容仪表、驾驭庭审的能力、仲裁文书撰写、送达方式及程序等,均是此次大比武活动的量化评分内容。”宝安区仲裁院负责人说。
为了提高仲裁队伍业务水平,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建立了仲裁岗前培训制度、业务学习制度、疑难案件研讨制度、仲裁业务分类培训制度。他们定期分析各仲裁机构人案比、岗位人数比,及时调整、增配仲裁工作人员,形成主要办案力量、辅助办案力量及后备办案力量有序衔接、梯次培养的良好局面。
规范化建设 推动办案专业化精品化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推动仲裁办案标准化,提升办案效能,完善办案督导机制,持续开展规范化建设。
该局开展“开标准庭、办标准案”活动,在庭审观摩、案件评查、技能比武3个方面进行考核,统一仲裁程序和办案标准。在此基础上,他们不断提升仲裁办案精细管理水平,开展“精细管理、精品办案”活动,推动全区仲裁办案逐步由“标准化、规范化”向“专业化、精品化”方向发展。
该局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全面改革仲裁办案模式。在实体方面,他们推行要素式办案模式,根据案件特点,以双方争议要素为抓手,实现精简办案。在程序方面,他们优化仲裁程序,突破办案瓶颈,出台庭前质证规则,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庭前证据交换和质证,将庭审质证程序前移至庭审前;对有争议的证据,在庭审中重点调查,从而在庭前明确案件争议焦点,使庭审有的放矢,大幅提升办案效率。
同时,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建立仲裁办案巡回督导机制,由仲裁院各庭(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巡回庭,建立仲裁案件定向审查和定量抽查机制,对街道派出庭已审结并出具裁决书但尚未送达当事人的重大集体案件及工伤、信访等案件,主动、及时介入审查指导;对已审结并出具裁决书的各类案件进行随机抽查,监督、评估案件质量。同时,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建立挂点办案制度,安排仲裁院业务骨干挂点联系街道派出庭,指导办理仲裁案件。
此外,该局还建立部门协同办案机制,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配合协作,设立集体劳动争议特别处置程序,在欠薪垫付案件中,将仲裁程序前置,为欠薪垫付行为提供法律保障。信访、劳动监察、仲裁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劳动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共同参与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工作。各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纠纷化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