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稳定器” 筑牢“蓄水池”——中国社会科学院私营企业主群体研究中心秘书长吕鹏谈民营经济与就业关系

2018.11.28
增加岗位 劳动力市场上民营经济表现亮眼 记者:目前,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我国民营经济吸纳就业的情况如何?民营经济在吸纳就业方面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吕鹏:我国民营经济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是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发挥着就业“稳定器”“蓄水池”作用。全国城镇新增就业90%的人口集中在民营经济部门。民营经济不仅吸纳了从其他经济部门转移过来的劳动力,还创造了大量的新增就业岗位,不仅巩固了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还促进了新兴业态和新就业形态的发展。

吸纳就业 增加岗位

劳动力市场上民营经济表现亮眼

记者:目前,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我国民营经济吸纳就业的情况如何?民营经济在吸纳就业方面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吕鹏:我国民营经济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是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发挥着就业“稳定器”“蓄水池”作用。全国城镇新增就业90%的人口集中在民营经济部门。民营经济不仅吸纳了从其他经济部门转移过来的劳动力,还创造了大量的新增就业岗位,不仅巩固了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还促进了新兴业态和新就业形态的发展。

在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中,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为代表的市场主体表现尤为抢眼。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6579.4万户,私营企业2726.3万户,合计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4.8%,3.41亿人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就业。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

个体私营经济的就业带动能力非常强。中国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连续3年开展的11次专项调查表明,全国新设小微企业周年活跃度在70%左右。其中,从2016年三季度到2017年三季度,新设小微企业周年活跃度为69.7%,户均从业人员从6.27人增长到7.42人。个体私营经济的就业带动效应,一直保持在较平稳的水平上。考虑到还有大量的未经登记注册的互联网经营者,个体私营经济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更多,且具有进一步增长空间。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吸纳就业能力越来越强,伴随产业梯度转移和升级,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继续创造就业需求和岗位。

减轻负担 提高效率

灵活把握降成本与扩就业的关系

记者: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劳动力成本、税费负担与就业吸纳能力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

吕鹏:研究发现,劳动力成本与就业吸纳能力呈现倒U型关系,合理降低人工成本有助于扩大就业,但同时也不能忽视经济效率和持续发展动力。

尤其是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很低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的就业人数比较少,随着人工成本比重逐步提高,平均就业规模逐渐扩大。但随着人工成本比重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受到影响,就业吸纳能力又开始出现下降趋势。

这意味着,在就业扩大战略和政策制定中,应避免简单地将就业规模扩大作为唯一目标置于经济效率之上,而是应遵循劳动力成本与就业扩大之间的一般规律,政府应对加强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物质资本和技术装备投入,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优化成本结构,创造长期稳定的就业岗位。

劳动力成本与平均工资水平也呈现一个倒U型的关系。人工成本比重低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仅吸纳的就业人数少,平均工资水平也较低。随着人工成本比重逐步提高,不仅就业规模逐渐扩大,平均工资水平也趋于提高。但是,随着人工成本比重进一步提高,在就业吸纳能力出现下降的同时,工资水平也开始下降,而且净利润率和劳动生产率也呈现下降趋势。合理控制劳动力成本不仅有利于扩大就业规模,同时也能够保障劳动者的相对较高的工资水平。因此,在就业扩大战略和政策制定中,应着力降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新创企业用工成本,将需求转化为实际就业。

税费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招工规模,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承受的税费负担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经营和招工状况。通过优化税收和社会保险政策,适当降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有助于稳定其正常经营和用工稳定。

近年来,社会保险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或者税收、行政事业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于促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经营效率和竞争力表现也会更好。

降低门槛 优化环境

让民营经济“活得好、长得大”

记者:当前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吕鹏: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也面临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组织规模小,资本技术密集度低;从业人员人力资本水平较低,劳动力成本在持续上升;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市场竞争力较弱;创业风险高,存活周期短;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税费高等制度和政策约束等。

此外,相对于其他经济形态,部分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覆盖率较低,而社会保险缴费率高、保险账户可携带性差,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体工商户的参保积极性。

记者:对于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您有何建议?

吕鹏:一是放宽门槛,优化环境,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灵活性优势。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已成为市场竞争最充分的部门,资源配置效率和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优势明显,能敏捷应对经济调整带来的冲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消除行业和地区壁垒,营造更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资本和劳动力在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中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有助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更好地发挥其优势,通过提升效率创造和稳定就业,降低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

二是加大对新创企业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在新创企业吸纳就业方面给予扶持。创业期的企业发展有着自身的特殊规律,应尤其关注如何帮助市场主体突破创业期的发展瓶颈。诸如,在财税、金融、工商、场地、培训、就业创业服务方面出台普惠性政策,让新创企业可以“生得顺”“活得好”,并随着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而“长得大”“做得强”。

三是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建立制度化的快速通道,化解就业创业过程中的纠纷。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在吸纳就业的同时,也容易产生大量劳动纠纷,而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在遇到困难和权益受侵害时,自我保护的渠道和力量相较于成熟企业比较薄弱,应该通过立法维护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在投资、生产、销售和纳税等方面的基本权益,并让新创企业有畅通的表达和维权机制。

四是加强多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释放红利,形成合力。同时,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搭建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及其从业者服务的信息、培训、维权、咨询、融资平台,营造更加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李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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