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处着力提效能 多元化解促和谐——浙江省湖州市全力构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体系

2018.10.22
在浙江省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调解室内,十余名职工在签署调解书。“多亏仲裁院工作人员做了那么多工作,我们才能顺利拿到补偿款。”其中一位职工边说边在调解书上签下名字。这是湖州市仲裁院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湖州市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中采取多元参与的工作模式,构建起多层次、阶梯式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体系,全面提升争议处理效能。 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今年4月,湖州市一家企业因生产线关停引发集体劳动争议。

日前,在浙江省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调解室内,十余名职工在签署调解书。“多亏仲裁院工作人员做了那么多工作,我们才能顺利拿到补偿款。”其中一位职工边说边在调解书上签下名字。这是湖州市仲裁院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湖州市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中采取多元参与的工作模式,构建起多层次、阶梯式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体系,全面提升争议处理效能。

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今年4月,湖州市一家企业因生产线关停引发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湖州市仲裁院工作人员引导企业管理人员核清工资数额,及时向职工出具欠条。在所属街道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企业和职工达成了调解协议。随后,仲裁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仲裁审查并置换仲裁调解书。该起纠纷在10日内得到妥善化解。

为畅通维权通道,湖州市推进基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该市建立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由工会、司法所、派出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多元化解中心内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及仲裁派出庭等办案组织,实行“一岗三员”工作模式。工作人员同时承担调解员、监察员及仲裁员职责,对属地发生的劳动纠纷,调解时发现有违法问题,及时按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责令改正;对调解无法化解的,及时通知当事人转入仲裁程序,实现了发现在第一时间、处置在第一现场、稳控在第一防线的目标。

同时,湖州市公开选聘律师、法学专家、企业工会干部等作为兼职仲裁员、兼职调解员,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劳动纠纷调处工作,并建立工作考核及办案补助制度。今年前三季度,该市基层调处劳动争议3028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的63.8%,大量劳动纠纷就近就地得到化解。

将调解贯穿争议处理全过程

“都说打官司费时耗力,幸好仲裁员耐心地帮我们调解,总算顺利拿到了赔偿款!”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小李对仲裁员充满了感激。原来,小李所在的用人单位对工伤政策认识不准确,觉得只要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就不用承担其他赔偿义务。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小李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员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法院判例给双方参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小李拿到了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3万余元。

湖州市坚持将调解原则贯穿于争议处理全过程,依托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开展建议调解、委托调解,形成了“基层先行调解、法援引导调解、仲裁指导调解”的工作模式。案件进入仲裁程序后,该市实行“六必调”机制,即受理接待时必调、立案审批时必调、庭审开始前必调、庭审结束后必调、裁决书审核时必调、文书送达前必调,充分发挥调解定纷止争的优势。同时,该市缩短立案周期、规范终局裁决适用,多措并举减轻当事人的劳动维权诉累。

今年前三季度,该市调解办结劳动争议1349件,调解率达84.8%。

以案说法扩大宣传效果

庭审,对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工作有了直观感受,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还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近日,湖州市一家企业的人事经理参加了仲裁庭审观摩活动,对审理过程印象深刻。

湖州市坚持办案与普法相结合,扩大宣传效果。该市每年开展“仲裁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有关负责人及职工代表旁听仲裁庭审,进行以案说法。

同时,从今年6月25日起,湖州市全面推广实施仲裁案件要素式审理。他们通过引导当事人填写案件要素表,确定争议焦点问题,仲裁员提前了解案情,有针对性地组织庭前调解,围绕争议焦点组织庭审,极大节省了庭审时间。

今年以来,全市各仲裁院举办“仲裁开放日”主题活动21次,累计参与活动310余人次,取得了“办结一案、规范一企、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加强沟通协作化解矛盾纠纷

“以前解答企业提出的劳动法律问题总觉得心里没底,自从仲裁院指派了定点联系指导的仲裁员,街道辖区内的企业一旦有用工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很快就能得到专业解答。”湖州市杨家埠街道的工作人员说。

近年来,湖州市的专职仲裁员变身为劳动法律法规“外送员”。只要辖区内企业有需要,打个电话,“外送员”就会上门提供规范用工、劳动纠纷预防化解等方面的指导。今年以来,该市仲裁员到基层一线驻点服务240余次,开展劳动用工专题培训39期,参训人员达5800余人,解答企业劳动用工问题430余个。

“通过与乡镇(街道)及重点企业结对服务,仲裁员深入基层开展一对一、订单式用工指导,有效破除了企业与职工因不懂法导致的误会与冲突,增进了当事人对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的理解与配合。”湖州市仲裁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该市注重加强裁审工作衔接,消除法律适用差异。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6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举措,及时统一法律理与适用,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曹金岗 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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