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及早介入处置不稳定因素,通过仲裁建议书、上门指导等方式加强前置服务,与劳动监察、信访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通知》提出要有效分流处置争议案件,10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在进口博览会举办场地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原则上由青浦区调解仲裁机构依法进行管辖和处理,其可采取前置服务窗口的方法,就近就地为有关当事人提供服务。《通知》明确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均要落实院长责任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朱懿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