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走进监狱开展庭审活动

2018.09.17
为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正在监狱服刑,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经过数周庭前准备,于近日走进天津市河西监狱,审理了一起涉及服刑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 “来这里开仲裁庭的,你们是第一例。”这是天津市河西监狱一名狱警的感慨。 据办案仲裁员介绍,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人胡师傅等4人和被申请人天津市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正在监狱服刑,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经过数周庭前准备,于近日走进天津市河西监狱,审理了一起涉及服刑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来这里开仲裁庭的,你们是第一例。”这是天津市河西监狱一名狱警的感慨。

据办案仲裁员介绍,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人胡师傅等4人和被申请人天津市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认为其还未就劳动争议问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坚持将被申请人诉至仲裁院,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让仲裁活动参加人获许进入监狱,仲裁员们多次联络监狱管理部门,说明情况,讲清服刑人员对于本案处理的决定性和直接关联性,又说明了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以及存在的基本权益被侵犯的情况。最终,通过多次积极协调,监狱方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仲裁院办理相应手续,案件得以在狱中审理。

开始庭审后,仲裁员和书记员手写庭审笔录。因监狱方面要求必须保证案件在45分钟左右审结。为此,办案人员庭前对案件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分析,保证了在监狱方面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审结。

最终,胡师傅等4人诉天津市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在监狱方面与仲裁院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审理完结,并于当月下发仲裁裁决书,共追缴资金8万余元,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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