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开阳县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创业就业各类扶持政策,积极培育新增就业岗位,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建立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组织推动机制、目标考核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工作协调等机制,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开展督办督查工作,对工作推诿塞责和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建立健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会议制度,按工作要求适时召开联席会、工作推进会、专题会、协调会等,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组织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摸底,对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自主创业奖补、创业培训等政策进行深入广泛宣传。同时,结合“四进”活动和“六进园区”活动的开展,编制《开阳县创业扶持政策汇编》、《就业创业政策扶持指南》等宣传活页,扎实开展创业宣传月活动。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推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开阳县财政投入创业资金200万元,用于创业贷款担保贴息、奖补资金及创业宣传、创业指导活动等创业就业政策的落实及工作开展。
四是加强融资扶持。通过开展创业帮扶信用贷款业务,进一步取消反担保降低创业融资门槛;通过拓展创业贷款经办银行,引入竞争机制,简化申贷及贴息审批流程,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创业贷款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使广大创业者更好地得到政策支持。目前,该县开展创业贷款的经办银行已拓展到4家,主要有贵阳银行、农信社、富民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截至7月,开阳县新增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体经济项目227户,发放贷款2583.15万元,带动就业474人,其中扶持微企业6户,发放创业贷款890万元;创业培训(SIYB)实体项目210人;自主创业“两项补贴”(自主创业一次性奖励与自主创业经营实体场地租用补贴)奖补95人次,发放资金34.34万元;奖励扶持农民返乡创业实体175个,发放资金42.5万元;发放农民创业之星奖励3人8万元。新增受理申报农民返乡创业奖励资金54.9万元,拟扶持实体183个;新增受理申报农民创业之星奖励2人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