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实现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人员互派交流

2018.09.04
许晓倩受聘担任惠山区仲裁委调解专员后,将在为期一年的聘期内,定期对惠山区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协调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组织开展属地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调解等工作。 无锡市建立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人员互派交流机制

日前,江苏省无锡市人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人员互派交流启动仪式,来自无锡市惠山区仲裁院的仲裁员唐文婷正式挂职担任市中院劳动争议庭书记员;来自市中院的法官许晓倩则受聘担任惠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专员。

据了解,唐文婷到市中院挂职,不仅担任劳动争议庭书记员,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进入二审法院后从受理到庭审、合议、宣判以及裁判文书起草的全过程。许晓倩受聘担任惠山区仲裁委调解专员后,将在为期一年的聘期内,定期对惠山区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协调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组织开展属地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调解等工作。

无锡市建立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人员互派交流机制,是对裁审衔接工作意见在实践中的一次深化。(钱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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