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湖北省夷陵人社与夷陵法院的办案人员齐坐一堂,喜滋滋地为某服装公司的职工们发放讨要已久的工资执行款。当天,该公司13名职工共领到工资4.47万元。
据了解,2017年3月,夷陵区人社局接到若干名职工投诉,反映在某服装公司工作,现已停工,但老板一直拖欠工资。经调查核实后,人社局依法立案查处。2017年4月7日,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作出该公司支付20名工人工资79098元的行政处理决定。该公司法人牟某称无能力支付工资,一直拒不支付。
2017年10月23日,人社局按照法定程序将该案移交区人民法院。法院迅速立案受理,但牟某仍然拒不配合办案。在经过冻结公司账户、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一系列强制措施后,牟某终于认识到不支付工资的违法后果,遂积极筹资支付职工工资。2018年8月15日,通过法院执行局支付了最后一笔职工工资。
自“两法衔接”工作开展以来,夷陵区人社局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无缝衔接,对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的欠薪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移交至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再次温馨提醒各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坚决保障职工利益!(夷陵区人社局 王芳)
上图为法院办案人员向职工发放工资执行款。
上图为人社、法院办案人员总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