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璧:劳动监察以“案件回访”促公正文明执法

2018.08.02

为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监督,杜绝和纠正执法办案中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安徽省灵璧县推行劳动监察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该制度对回访的范围、对象、方式、内容以及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制度要求,劳动监察日常投诉举报案件办结后,及时抽样对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通过了解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度、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执法办案工作及其办案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主动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作,加强与劳动者、用人单位的沟通,引导和督促双方依法维权、依法用工,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上级转办(交办)案件,主动征求投诉人意见,积极与投诉人沟通,在调查处理结束后,办理结果及时回复,确保上级转办(交办)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

通过实施回访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劳动监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推动了执法者、当事人和监督方的互信互动,打造了多元化的监督方式。

截至目前,回访劳动监察投诉案件24起,占办结案件的75%;办结上级转办案件2起,回访2起,当事人满意度达100%。(灵璧县人社局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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