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盟出台仲裁案件管辖权规定

2018.06.27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人社局印发《关于明确全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通知》解决了阿拉善盟各仲裁机构案件管辖权不清问题及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设立仲裁机构后的授权问题。《通知》明确,阿拉善盟及各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前,其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暂由盟仲裁委员会管辖。

《通知》确立属地管辖为主的便民原则,明确了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机构案件的便利管辖移送、涉及两个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的管辖权等问题。(张奕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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