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武口:为民解忧后 格外欣慰时

2018.05.31

2018年度,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下移工作重心、延伸服务平台,探索多元解决”的工作思路,实行“零门槛、口袋式”的开展受理接待案件,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到非劳动保障监察受案范围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员本着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力所能及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优势,妥善解决非劳动关系纠纷。

2018年5月20日下午,正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的监察员,看见从楼梯口走来一位一瘸一拐的脚伤的人,监察员立马放下手中的工作,急忙迎上前去询问情况,得知:“该男子袁某在某砂厂干活一个月,干活期间不慎将腿弄伤了,砂厂没有对其采取一致措施和工伤赔偿处理,经劳动者多次索要无果后,就此事来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问问怎么办。”监察员了解此事后,按照工作职责,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范围,应该去劳动争议仲裁院去解决,但是考虑到劳动者行走不方便,监察员迅速拨打了某砂厂的电话,叫来了砂厂负责人李某。当李某刚走进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大厅,看到坐在大厅的袁某时,李某就朝着袁某大声呵斥,情绪激动,不愿意赔偿,双方各持己见,发生了激烈争执。监察员马上进行劝解,平静双方的激动情绪,乘机给砂厂负责人讲解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说明该砂厂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工伤赔偿标准,砂场负责人李某接受了监察员的说理和教育,经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双方最后达成调解协议,砂场负责人当场支付了袁某5000元,解决了此事。事后袁某携着刻有“精法巧调,排忧解难”的旌旗来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笑容满面的说:“真是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很难拿到5000元的工伤赔偿费”。

劳动保障监察员采用“用身边的人调解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的方法,能为群众解忧,我们感到格外轻松与欣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 马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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