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部署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津贴支付工作

2018.05.22

为切实保障高温天气下一线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江苏省金湖县发文,要求各单位贯彻执行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规定,从2018年6月1日起,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高温津贴标准调整到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6月份到9月份,共计4个月。

该县将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高温津贴的检查力度,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企业一线、建筑工地,要求用人单位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按时支付高温津贴,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同时,该县将开展“送清凉”活动,拿出资金采购防暑降温物品,发放给一线劳动者,并且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最大限度地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吴仁钢 姜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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