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州区人社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案件 全力维护受伤女职工合法权益

2018.05.04

李某,女,于2017年7月在甘州区某建筑公司在该区的某建筑工地务工时不慎被钢筋划伤右眼睑,伤后诊断为:右眼睑挫裂伤,其在伤后且伤情稳定时,及时向甘州区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该局在受理李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向作为用人单位的建筑公司送达了《甘肃省职工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该单位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主动和该局工伤科进行沟通,并有协商解决纠纷的意愿。为使李某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拿到工伤赔偿款,该局工伤科工作人员在征得李某同意后促成调解,最终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拿到了一次性工伤事故赔偿款。

目前,该局针对因用工单位前期未予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类案件,因该类案件中存在受伤职工取证困难,在后续劳动关系确定时困难大、历时久,导致工伤职工迟迟得不到应有工伤赔偿款等现实问题。该局在法定程序内坚持优先选择劳资双方协商决工伤纠纷为主的工作原则,促使双方尽快达成一致意见,使受伤职工弱势群体尽快拿到工伤赔偿,避免不必要诉累,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任洁辉 卜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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