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暖花开。3月27日,颍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8级工伤劳动争议,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胡某某11万元工伤赔偿款,对于调解结果,双方都比较满意。
2016年12月24日胡某在建筑工地打磨外墙时不慎摔伤,致多发性肋骨骨折,被阜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八级,双方对工伤赔偿一直未达成协议,于是申请劳动仲裁。接到仲裁申请后,仲裁院及时立案受理并进行调解。经过仲裁院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在开庭之前达成调解协议并领取了仲裁调解书。
截至目前,颍泉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共结案12起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成功调解7起,为劳动者挽回损失24万元。